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及 相关进展的公告 2025-08-06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羚跃叁号”)、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羚跃肆号”)。

  ●投资金额:羚跃叁号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7100万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出资占比98.59%; 羚跃肆号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0,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占比99.01%。

  风险提示:

  ●本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 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增强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近日与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羚跃叁号主要用于投资航天科技项目,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7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出资占比98.59%;羚跃肆号主要用于投资人工智能项目,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0,1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占比99.01%。

  (二)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金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认缴出资额:7,100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十一层1108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合伙期限:基金出资封闭期(存续期)为出资之日起 7 年。

  7、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二)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基金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认缴出资额:10,100万元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十一层1108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合伙期限:基金出资封闭期(存续期)为出资之日起 7 年。

  7、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

  

  三、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8376750K

  (三)成立日期:2009年4月21日

  (四)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六)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十一层1108室

  (七)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九)股权结构:北交联合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李孟刚持股49%,最终实控人为李孟刚。

  (十)备案情况: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61053

  (十一)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普通合伙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名称:

  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三)性质:有限合伙制私募创业投资基金

  (四)缴付出资

  作为合伙企业出资人,自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100%。若普通合伙人未能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对违约普通合伙人作出除名决议;若有新普通合伙人的,可同时作出接纳新普通合伙人的决议。

  若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照本合伙协议的约定足额缴付出资,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对该有限合伙人可按下面任一方式作出处理:

  1.在违约有限合伙人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并支付自付款日起按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0.05%)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的情况下,仍接受违约有限合伙人的出资,违约有限合伙人缴付上述出资及违约金后,视同守约有限合伙人;

  2.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其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且其认缴出资额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不再接受其认缴出资,强制其退出合伙企业,并直接启动仲裁程序,向违约有限合伙人按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收取违约金,且期间发生的法律咨询、仲裁等相关费用均由违约有限合伙人承担。

  (五)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1.普通合伙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委派王正换为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3.1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3.2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3.3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可授权普通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以下经营事项的权利:

  4.1变更合伙企业的名称;

  4.2变更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4.3变更其委派至合伙企业的代表;

  4.4有限合伙人的退伙;

  4.5取得或处分合伙企业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利。

  (六)运作方式

  1.本基金实行封闭运作,后续不再扩募,存续期内不允许申购(认缴)和赎回(退出);基金封闭运作期间的分红、退出投资项目减资、对违约投资者除名或替换以及基金份额转让除外。

  2.投资限制

  (1)不得进行期货交易、期权交易、远期合约等衍生证券交易;

  (2)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不得从事抵押、担保、资金拆借、贷款和其他金融业务;

  (3)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

  (4)不得投资于中国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领域。

  (七)投资决策

  普通合伙人应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的立项、投资、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退出进行专业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人组成,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提名和委派。

  (八)收益分配

  1.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依法可分配现金,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分配时间。

  2.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现金管理或其他收入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按照以下先后顺序进行分配:

  (1)按实缴出资比例返还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实缴出资为扣除管理费部分)

  (2)超额收益的分配

  在完成前述(1)项的分配后,若合伙企业仍有剩余收入,该等剩余部分将在基金终止时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配:剩余收入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分配,该剩余收入部分的80%向届时存续的所有合伙人按其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五、工商登记及备案情况

  截至目前,投资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一) 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LJPBK49

  3.注册资本:71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2年3月16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正换)

  7.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十一层110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备案信息:

  1.基金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叁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 2025年7月8日

  5.备案编码:SBBD14

  (二)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信息:

  1.公司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7JDTHQ8N

  3.注册资本:101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2年3月16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正换)

  7.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知行大厦十一层1108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备案信息:

  1.基金名称:北京北交联合羚跃肆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北交联合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5年7月10日

  5.备案编码:SBBF31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设立,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优势,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通过投资退出以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提升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对公司近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投资基金已经完成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但投资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投资基金后续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投资基金中任职。

  (二)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