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8-05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并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原为不超过人民币92.05元/股(含),后因(1)实施2024年度及2025年回报股东特别分红A股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90.72元/股(含),以及(2)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上涨,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前述回购价格上限进一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4.1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但受限于公司A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2025年6月25日及2025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曾于2025年4月9日披露《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5-025),该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所回购的A股股份已于2025年6月24日完成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7月31日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5,614,518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1955%,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90.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69.0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37,273,964.71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6,514,425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2268%,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90.7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65.5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97,297,934.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