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8-05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李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鹏先生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一:李鹏先生简历

  李鹏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东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工程管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斗门大横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大横琴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大横琴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总支书记、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斗门大横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珠海大横琴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变更前:

  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经营范围变更后:

  智能系统工程设计、开发与集成、技术咨询;智慧城市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的方案咨询、规划设计、产品研发、设备提供、安装施工和相关技术服务;智慧建筑及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物联网系统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通信工程、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智能家居产品、个性化定制家居和木制品设计及安装;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外装饰设计及咨询;建筑工程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服务;物联网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非金属材料、非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与销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本次将以新章程全文的形式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司章程》(2025年8月)。本次《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根据前述情形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2、完善总则,明确法定代表人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

  3、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4、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明确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新增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新增董事任职资格、职工董事设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等条款;删除监事会章节。

  5、根据新《公司法》,明确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对部分条款完善表述,并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半数以上”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过半数”等。

  三、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原因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二)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现任成员为:古少波(监事长)、禹宾宾(监事)、吴柳青(职工代表监事),第八届监事会原定任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相关人员的监事职务将自动解任;

  2、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4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1年,借款年化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3、代理法定代表人:王宇声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5、注册资本:1,021,130.22113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成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横琴集团资产总额16,487,735.82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720,060.35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38,623.87万元,净利润5,651.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大横琴集团资产总额16,562,517.39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11,728.16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04,036.64万元,净利润-104,778.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37.96%股权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2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79%。

  12、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履约能力:大横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出借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借款用途: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3、借款额度:人民币3亿元

  4、借款额度有效期:1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5、借款利率:年化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借款事项是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进行的合理安排,有利于保障公司的业务发展,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公司承担的融资成本结合市场情况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大力支持,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大横琴集团借款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资金周转需求。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4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

  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0%;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3年,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时限等要素以公司实际与融资机构、大横琴集团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大横琴集团拟按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化费率)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向大横琴集团提供反担保。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大横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回避表决。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担保额度及担保费率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30990W

  3、代理法定代表人:王宇声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18号28-29层

  5、注册资本:1,021,130.22113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成立日期:2009年4月23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横琴集团资产总额16,487,735.82万元,负债总额11,767,675.4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541,445.9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563,697.40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720,060.35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38,623.87万元,利润总额17,686.85万元,净利润5,651.1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大横琴集团资产总额16,562,517.39万元,负债总额11,950,789.2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4,784,374.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369,488.17万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4,611,728.16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04,036.64万元,利润总额-103,537.57万元,净利润-104,778.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大横琴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0.37%股份,其全资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0%股份,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37.96%股权的表决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股权结构: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21%,广东省财政厅持股9.79%。

  12、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3、履约能力:大横琴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担保人: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反担保内容:大横琴集团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人民币6.7亿元融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3年,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用于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按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化利率)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反担保合同为准)向大横琴集团提供反担保。

  3、其他事项:本次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并非实际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接受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本次所需支付的担保费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确定,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大横琴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市场惯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承担的成本是基于市场化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系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同意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相关资产范围向大横琴集团提供反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范围、担保额度及担保费率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各项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与大横琴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56.7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除本次审议的反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违规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等相关公告。

  2025年8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截至2025年8月4日,大横琴集团单独持有公司股份308,888,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7%,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37.96%的表决权,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所提议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就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议案1.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议案5.0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1、提案3.00、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4.00、5.00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大横琴股份(香港)有限公司-1号-R、古少明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宝鹰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仁生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

  邮    编:518040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大横琴集团出具的《关于增加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ST宝鹰          公告编号:2025-04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海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提名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大横琴集团提名李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李鹏先生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3、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申请总金额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额度期限为1年,借款年化利率为5%,实际借款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借款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4、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3年,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时限等要素以公司实际与融资机构、大横琴集团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大横琴集团拟按不超过实际担保金额的0.3%(年化费率)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以持有的广东宝鹰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或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向大横琴集团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吕海涛先生、肖家河先生、穆柏军先生、黄黎黎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联股东大横琴集团及其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