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05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5-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 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董事长邵刚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侃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关联股东已对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江霞 项颂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5-040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7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1名核查对象(为激励对象)之外,其余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该名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为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自有资金的安排,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