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1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巧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8日

  至2025年8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和相关授权资料等原件。

  3、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

  联系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451-87101100   传真:0451-87101100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8-01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

  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

  ● 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5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威帝转债”的议案》,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8月28日),累计已有面值193,715,000元“威帝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2,402,405股。2020年8月31日公司对尚未转股的6,285,000元“威帝转债”全部赎回。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8年至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合计2,402.71万元。

  注2:2018年至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0.26万元,支付缴纳税费18.06万元。

  注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扣减其余发行费用后为19,240.34万元。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171.88万元。

  注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说明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与下游客户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并采纳了客户的反馈和需求。基于这些信息,公司对车载硬件终端进行了升级,将其与智能座舱域控制器整合,打造出车联网智能座舱域控制器。该控制器采用模块化设计,其基本功能模块已经设计完成,而与车联网融合的功能正处于联合调试阶段。鉴于该域控制器功能繁多,加之近年来研发期间客户需求的显著变化,市场前景不及预期。

  2024年8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44496-2024《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和GB 44497-2024《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数据记录系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经与车厂沟通,车联网系统具备联网功能,需要满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同时在车联网系统中增加满足强制标准的具备网关功能的整车中央控制模块很必要。公司智能座舱已经完成硬件设计,以及软件中的操作系统级别调试测试,后续会重点完成应用程序的设计,基于以往的车载产品设计经验和技术积累,完全可以完成该产品的设计。整车中央控制器中,车身域控制模块,网关模块等功能,公司已经积累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结合政府的强制标准要求,可以完成该产品的设计,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因此公司将研发该类产品。

  综上,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开展新的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包括车载智能终端、威帝云总线服务平台、私有云解决方案、公共交通开放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平台四个项目的建设。

  截至2025年7月21日,已完成车载智能终端、威帝云总线服务平台等模块项目的建设,因客户需求变化,现将私有云解决方案、公共交通开放数据及社会化服务平台项目,调整成智能座舱模块、整车中央控制器模块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后续研发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适应市场需求,不断优化相关产品,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经谨慎研究,将“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具体情况如下:

  

  综上,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技术可行性,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有助于公司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升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因此,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是可行的。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行业情况、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市场变化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5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何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产品提供机构: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

  ●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帝股份”)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期限5年,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8年至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合计2,402.71万元。

  注2:2018年至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0.26万元,支付缴纳税费18.06万元。

  注3: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扣减其余发行费用后为19,240.34万元。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8,171.88万元。

  注4: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已经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