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5-07-31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8月1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及2024年8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8)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8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2025年7月2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61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7%,回购最高价格为5.9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5.52元/股,回购均价为5.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9,584.40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披露首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本次回购指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9,886,500股系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的股份,详见《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3、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条件股份”发生变动主要为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公司离职高管的锁定股比例减少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系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