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上接D41版) 2025-07-30

  (上接D41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其他内容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变更/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并废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制定及废止的制度情况如下: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废止《授权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制定和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71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黄丽辉先生提名孙士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士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孙士泉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孙士泉先生的简历及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

  孙士泉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9年12月至2024年6月任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历任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2024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现任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

  孙士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士泉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5-07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8月14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8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关于修订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5-068)、《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摘要公告编号:2025-069)、《2024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2)上述提案2.00需逐项表决,提案1.00、2.01、2.02、3.00、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4.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时间: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不做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 本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方为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