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30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5-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2:50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下午2:5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下午3: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1,174,869,360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68,994,951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301人,代表公司股份664,377,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3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06,531,6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8849%。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84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83%;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977,1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9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赵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664,213,93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54%;反对137,42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07%;弃权2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813,563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179%;反对137,429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370%;弃权26,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4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王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6,678,657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8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278,281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86.72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魏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56,678,455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8.8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0,278,07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86.72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会议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逯国亮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5-3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25年7月29日下午4: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勇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部分成员发生变动,根据公司运营需要,现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刘洪勇、赵海、张燕、屈重洋、王钦,召集人为刘洪勇;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宏、王钦、魏建、刘洪勇、张燕,召集人为张宏;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钦、张宏、魏建、刘洪勇,召集人为王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魏建、张宏、王钦、张燕,召集人为魏建。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ESG管理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ESG委员会,并制订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时,选举赵海先生、毕研勋先生、张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ESG委员会委员,赵海先生为召集人。ESG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

  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