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61号公告)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偿还到期债务的需要,拟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用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银团贷款,授信期限2025年7月28日至2028年4月30日,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业务、融资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开展“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2024-2026年)”贷款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2025-062号公告)
四、关于设立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通风处更名通风部,
地质测量处更名地质测量部,机电处更名为机电装备部。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6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河南省政府国资委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72%股权。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1063号》评估报告,因评估基准日香山矿100%股权评估值为-2.09亿元,故本次香山矿72%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挂牌转让。
●本次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受让方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风险提示:公司能否转让成功,最终交易价格及成交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河南省政府国资委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矿)72%股权。
(二)本次出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将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二、交易标的及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公司拟将持有的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72%股权挂牌转让。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目标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宝丰县周庄镇牛庄村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942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万里
(6)经营范围:原煤开采、洗选、销售;装卸服务
(7)核定产能:80万吨/年
(8)股权结构:
(9)香山矿的少数股东平顶山丰鑫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已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目标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 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编号为《守正创新审字202500504号》。
(三)标的公司主要债务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香山矿欠平煤股份内部结算中心借款4.44亿元,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将与香山矿的4.44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交易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1063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5月31日,香山矿100%股权评估值为-2.09亿元,故本次香山矿72%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挂牌转让。
四、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此次出售香山矿72%的股权,可优化企业结构,盘活低效资产,确保煤炭主业精干高效,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运营效率。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62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煤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2024-2026年)”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障“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2024-2026年)”建设按时完成,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国家开发银行开展项目贷款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融资主体、融资规模及期限
该项目贷款将由公司作为融资主体,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2024-2026年)”,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牵头组建银团授信13.44亿元,贷款期限10年(含宽限期2年)。
二、担保方式
1.保证担保。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就本项目全部贷款提供第三方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账户监管。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贷后管理中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制定账户管理具体措施,明确归集频度、归集额度等,确保本项目贷款安全。
3.排他性承诺。公司承诺,未经国家开发银行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或其他方式处置本项目所形成的资产,或将本项目资产及其项下权益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三、合同签订条件
保证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同意为本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合法有效内部决议。
四、授权事宜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项目贷款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5-06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煤炭》要求,现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