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发行基本情况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25年度第五期科技创新债券和第八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的发行,发行额分别为人民币10亿元、15亿元,发行利率分别为1.63%、1.65%,期限分别为184天、108天,单位面值均为100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余额为人民币55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余额为人民币180亿元。
2025年度第五期科技创新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第八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带息负债。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
二、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6月13日24时(现执行《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25号)有效期截止日)期间任一时点,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4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其中单项余额限额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每年年末12月31日债券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其中: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不超过人民币160亿元。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5-049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1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