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持有的煤炭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与江西江钨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金环磁选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磁选”)8,550万股股份(对应股比57%)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一方向另一方以现金方式补足(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就上述规定中所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股,2025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22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24年度备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2025年1-3月备考基本每股收益将由负转正。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将得到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对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环磁选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加快对金环磁选的整合,充分调动金环磁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金环磁选的经营计划,争取更好地实现金环磁选预期效益。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上市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三、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全体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江钨控股作出的承诺
“1、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全体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1、本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
3、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本人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
5、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和规则以及公司制度规章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6、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7、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8、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9、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56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旭晴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已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更新稿)》,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旭晴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旭晴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已回避表决。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董事会同意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并将前述文件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交易材料。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更新稿)》,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旭晴先生、潘长福先生、毕利军先生、阳颖霖女士、温鹏先生、江莉娇女士已回避表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提出对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2,319万元,其中: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万元,2025年度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319万元;为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为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新增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调整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联合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4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联合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5年8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57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议案无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光闪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中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邝光闪先生、陈更新先生、郭坚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了《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其中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邝光闪先生、陈更新先生、郭坚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监事会同意批准上述与本次交易有关加期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并将前述文件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交易材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2,319万元,其中: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万元,2025年度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319万元;为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为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新增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调整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联合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联合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400万元。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联合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6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物贸”),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同意调整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江储中心、曲江公司、江能物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2,319万元。
截至2025年7月25日,江西煤业为江储中心、曲江公司、江能物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30,578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01,6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71,09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9.19%、30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西煤业为江储中心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119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江西煤业及其所属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调整江西煤业2025年度为江储中心、曲江公司、江能物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82,319万元,其中:为江储中心融资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200万元,2025年度为江储中心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4,319万元;为曲江公司新增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为江能物贸新增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所属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和70%以下的两类控股子公司可在相对应的担保具体构成总额内根据实际需要调剂使用。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年7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77,533万元;
3.股权比例:江西煤业持有江储中心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鄢东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1997年4月3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5,578.73万元
3.股权比例:江西煤业持有曲江公司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曲江镇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孔宝根
7.经营范围:煤炭采掘销售、煤炭精选加工、煤田勘探、煤层气开发利用、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7月6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3.股权比例:江西煤业持有江能物贸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蛟桥镇政府办公楼517室;
5.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勇
7.经营范围:煤炭选洗及加工,煤炭及制品批发、零售;木、竹及其制品经营、加工;矿产品销售;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开发、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因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被担保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江西煤业拟为江储中心、曲江公司、江能物贸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分别为34,319万元、13,000万元、35,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或其他形式融资)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
4.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金额:担保借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6.反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江储中心、曲江公司和江能物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江储中心、曲江公司和江能物贸资信状况良好,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江西煤业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01,6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71,09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9.19%、30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62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拟同意三级全资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江公司”)为江储中心2025年度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
截至2025年7月25日,曲江公司为江储中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01,6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71,09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9.19%、30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江储中心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曲江公司为江储中心2025年度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江储中心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10年7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77,533万元;
3.股权比例:江西煤业持有江储中心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鄢东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润滑油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木材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因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被担保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27,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或其他形式融资)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
4.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金额:此项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6.反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江储中心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江储中心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曲江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01,6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71,09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9.19%、30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6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联合
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5年度,公司拟同意三级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储中心”)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物贸”)联合为江西煤业2025年度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400万元。
截至2025年7月25日,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为江西煤业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490万元。
●本次担保由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7月2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01,6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71,09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9.19%、30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5年5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继续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江能物贸继续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江西煤业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公司拟同意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联合为其母公司江西煤业2025年度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400万元。该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融资租赁、商票保贴以及采购合同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
(二)担保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7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关于2025年度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和江西江能物贸有限公司联合为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上述担保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江西煤业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9日
2.注册资本:人民币278,796.6181万元
3.股权比例:安源煤业持有江西煤业100%股权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朝阳梅园1号楼
5.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公司法定代表人:熊腊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煤炭开采,特种设备制造,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紧急救援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轴承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矿山机械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池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紧固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密封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因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应按照被担保人实际取得的借款金额计算。主要担保内容拟为:
1.担保金额: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拟联合为江西煤业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30,4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长期流动资金借款、项目借款(或其他形式融资)按借款合同期限确定。
4.是否有反担保:被担保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5.反担保金额:此项担保贷款合同项下的实际发生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
6.反担保期限:借款到期后两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江煤集团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需要,江西煤业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江储中心和江能物贸为其提供联合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101,668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办理的担保余额为71,09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9.19%、300.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5-06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公司1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4、5、6、7、8、10、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上述议案3、9、10、11、13、14、15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街188号
联系人:秦志华、严朝杰
邮编:330096
联系电话:0791-86217659 传真:0791-8628657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