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齐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2025-07-26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1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

  ● 赎回价格:100.7068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8月14日

  ● 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8日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8日(“齐鲁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5年8月8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5年8月13日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13日(“齐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2025年8月13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齐鲁转债”将自2025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齐鲁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5.00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人民币100.7068元/张)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齐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交易,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转股价格由5.14元/股调整为5.00元/股)的130%(含130%),已触发“齐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齐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齐鲁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齐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齐鲁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交易规则,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齐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已触发“齐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与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赎回对象为2025年8月1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人民币100.7068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1.0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息日:2024年11月2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8月1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258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258/365=0.7068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068=100.7068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齐鲁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齐鲁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14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齐鲁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8月14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齐鲁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8日(“齐鲁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5年8月8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8日收市后,“齐鲁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13日(“齐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2025年8月13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8月13日收市后,“齐鲁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齐鲁转债”将自2025年8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齐鲁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7068元(含税),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5654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齐鲁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7068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7068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8月8日(“齐鲁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5年8月8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5年8月13日(“齐鲁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3个交易日,2025年8月13日为“齐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齐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齐鲁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齐鲁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并按照人民币100.7068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齐鲁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齐鲁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年7月25日收盘价为人民币123.494元/张)与赎回价格(人民币100.7068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齐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075850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2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817号总行大厦四楼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公司股东重庆华宇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根据监管规定对其提名的蒋宇董事的表决权予以限制。会议由董事长郑祖刚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修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修订《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郑祖刚、张华、胡金良、吴睿智、赵治国回避表决。

  (四)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董事人员变动情况,拟增补吴睿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65               证券简称:齐鲁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3

  可转债代码:113065           可转债简称:齐鲁转债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初步核算的合并口径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均不包含应计利息。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5年上半年,本行紧紧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按照“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改革转型、协同发力,守正创新、强基固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和三年发展规划,持续提升经营质效,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7,513.0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17.66亿元,增长8.96%;贷款总额3,714.1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42.68亿元,增长10.16%;存款总额4,785.7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90.30亿元,增长8.88%。

  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67.82亿元,同比增长5.76%;其中净息差企稳回升,利息净收入49.98亿元,同比增长13.5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8.17亿元,同比增长1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4亿元,同比增长16.48%;基本每股收益0.54元,同比增长17.3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12.80%,同比提高0.14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稳中向好。报告期末,本行关注类贷款占比、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6%、1.09%,较上年末分别下降0.11、0.10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43.24%,较上年末提高20.86个百分点,主要资产质量指标连续七年保持优化。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可能与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本行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郑祖刚、行长张华、首席财务官高永生、财务部门负责人吕文珍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