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5-07-26

  证券代码:603296          证券简称:华勤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勤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勤沅”)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833,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创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创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37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软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软胜”)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805,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华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华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783,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持股5%以上股东海南摩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摩致”)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007,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40,630,1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2、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2)承诺人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承诺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

  (4)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更为严格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股东海南勤沅、海南创坚、海南软胜、海南华效、海南摩致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 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海南勤沅、海南创坚、海南软胜、海南华效、海南摩致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在减持股份期间,海南勤沅、海南创坚、海南软胜、海南华效、海南摩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海南勤沅、海南创坚、海南软胜、海南华效、海南摩致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股东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配合公司及时履行有关减持进展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告知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