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7月23日,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或“控股股东”)持有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为26,925.6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21.23%。本次解除质押4,100.00万股,并再质押4,100.00万股后,已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3,660.00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7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77%。
● 继弘集团、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Ltd.(以下简称“Wing Sing”)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先生、邬碧峰女士夫妇及其子王继民先生控制的企业,与王继民先生是一致行动人。截至2025年7月23日,Wing Sing持有公司14,688.00万股,王继民先生持有公司11,890.45万股。继弘集团、Wing Sing、王继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3,504.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42.16%。Wing Sing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8,900.00万股,继弘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13,660.00万股(含本次解质押及再质押),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22,560.0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2.1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79%。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继弘集团的通知,继弘集团将其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宁波分行”)的4,1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并将上述4,100.00万股再质押给交通银行宁波分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注: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请见“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二、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注:本次为最高额质押担保,债权确认期间未届满之前,质押到期日难以确定。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万股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1、公司控股股东继弘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200.00万股,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5%,对应融资额度为19,740.00万元;未来一年内(不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5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2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91%,对应融资额度为9,90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自筹资金等;继弘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继弘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