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治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的最新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详见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其中,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全文修改为“股东会”,不再《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逐一单独列示。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废止权限。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
注: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