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7-24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亦相应废止。

  《公司章程》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完善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规定。统一将《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修订为“股东会”,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

  (三)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

  (四)明确职工代表董事设置,完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与勤勉义务、责任承担等条款;

  (五)删除监事会章节,新增独立董事专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在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和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制度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上述拟修订的管理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关于制度新增制定情况

  为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部分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附件:以上列表中相关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0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二)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3.00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有4个。

  (四)议案1.00、议案3.01、议案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2.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7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五)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59

  2、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下面的方框中划“√”为准,对同一议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铠安能”)为“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相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39元,共计募集资金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实业”),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291.54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泰铠安能为“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增加实施主体后,“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为平安实业和泰铠安能,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泰铠安能实缴出资,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投资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投资事项具体工作。

  三、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年6月6日

  3、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鑫

  5、统一社会代码:91420130MAEMJTPG54

  6、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淘金山路北8-1号

  7、股权结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持股100%。

  8、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云母制品制造;云母制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四、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泰铠安能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泰铠安能、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五、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针对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平安电工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1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董丽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丽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董丽颖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董丽颖女士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董丽颖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董丽颖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丽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董丽颖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方国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国兵先生目前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方国兵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方国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董丽颖女士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方国兵先生简历

  方国兵,男,1970年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CPA,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曾任中国平安人寿和中国人保寿险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平安养老和平安陆金所财务总监CFO,中国大地保险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CFO等。现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同时兼任大智慧(601519)和江山股份(600389)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国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艳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和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亦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和《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拟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董丽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拟提名方国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方国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董丽颖女士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