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 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2025-07-24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健康”或“出让方”)。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被动稀释、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51%下降至39.75%(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3.69元/股,交易金额273,800,000.0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邦健康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凯盛新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5年7月16日和7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3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7月16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凯盛新材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华邦健康以其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股票作为担保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用以保障可转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债券简称为“25华邦EB”),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华邦健康持有本公司股票127,2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2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3.69元/股,交易金额为273,800,00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华邦健康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华邦健康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20,000,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注:因四舍五入,上表中持股比例计算存在尾差。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R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51%下降至39.75%,其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13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凯盛新材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7月1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凯盛新材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1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8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23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7月17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7份,其中16份为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3.6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20,000,000股,交易金额273,800,00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13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3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13.6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20,000,000股,交易金额273,800,000.0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R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凯盛新材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邦健康。

  2、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为凯盛新材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权被动稀释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于2024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于2025年1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于2025年4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于2025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询价转让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5年7月16日和7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35)、《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本次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出让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