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账户名称: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2、账户号码:0899487806;
3、开户时间:2025年07月18日。
截至目前,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51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5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肖毅先生召集、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陆维力、杨建琴、谢晶、张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5〕05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将由7.27元/股调整为7.05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4、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5、2025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7.27元/股调整为7.05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号),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225,431股扣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1,995,609股后的股份数884,229,822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4,530,560.8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9日。
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194,530,560.84÷896,225,431*10,即每10股现金红利为2.170553元(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6位,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应为0.2170553元。
2、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以对股票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P=7.27元/股-0.2170553元/股=7.0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调整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