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根据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299号),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近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该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3日到账。发行结果如下:
注:本次注册发行的中期票据为永续中期票据,实际兑付日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