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8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长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李润华先生、郑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李润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郑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马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4)。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8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内部审计
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
因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重整事项后工作安排调整的原因,前期卢奇茂先生、章凯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预重整期间公司与中信资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资本”)签署的《预重整投资协议》相关约定,经中信资本指定投资主体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润华先生、郑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润华先生、郑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经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非独立董事补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84)。
二、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鉴于夏立国先生前期辞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职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马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润华先生
李润华,197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7月至2018年1月,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信银行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行长;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深圳分行风险管理部兼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南油支行行长;2025年至今,在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岗位。
截至目前,李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郑雅女士
郑雅,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开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苏格兰皇家银行(中国)北京分行财务经理;现在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岗位。
截至目前,郑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嘉强荟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马真女士
马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本科学历。历任大金空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清科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2020年12月入职公司工作。
截至目前,马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8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8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提案1.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提案2.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5日、6日9:30-11:30,14:00-16: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68号环球都会广场60层6002-1。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8月6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信函及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张亚涛
联系电话:020-85695668
电子邮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票账号 ,持有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股东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