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2025-07-23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及相关文件的修订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二、《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三、《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主要修订内容

  

  四、《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公告》的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文件。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3元/股(含),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及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9)。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2、公司于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4日、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5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0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4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6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69,367,6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已超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实施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最低限额,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鉴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能够满足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的规模,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股份方案要求。提前终止有利于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 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为2024年10月15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到本公告前一日,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齐仲辉先生和监事孙跃杰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及情况已在公司首次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中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与公司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已回购股份共计1,10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241%,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则公司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