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3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7月21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委托出席1人,董事王韬光先生因工作原因书面授权委托董事郭蒙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宇斌召集及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8月初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宇斌先生、王韬光先生、周业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8月初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踩峰女士、吴遵杰先生、何浩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踩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张踩峰女士、吴遵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何浩太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结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应承担的相应职责及上市公司平均薪酬水平,制定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后10万元/年。(2)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税前30万元/年-160万元/年,按照其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本议案涉及董事津贴,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章程》(2025年7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部制度文件。

  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5.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0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修订制定的制度中第1项至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3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5年8月8日下午14: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宇斌先生、王韬光先生、周业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踩峰女士、吴遵杰先生、何浩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踩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吴遵杰先生、张踩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何浩太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经出具书面承诺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周宇斌:男,1984年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广东新广林茂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新闻社、广东金穗实业集团。现任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嘉晟云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以及本公司董事长、总裁。

  周宇斌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韬光: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中国光大房地产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中科成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控水务集团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光大策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王韬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周业军: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开发总监;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开发总监;君泰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销售总监;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销售兼项目开发负责人。现任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大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伊格西隆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湖州禾利能源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合乐众泰企业策划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周业军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踩峰:女,197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湖北衡平咨询集团内控中心主任,湖北省PPP专家库专家,现为湖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省财政厅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公司独立董事。

  张踩峰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遵杰:男,196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经济师,现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专职教师、经济学副教授及公司独立董事。

  吴遵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何浩太:男,1975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月至2012年10月在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合伙人职务,2012年11月至今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现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何浩太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4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265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7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以上提案1、提案2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8:30-11:30,13: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265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17点)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郭蒙、杨婉秋

  联系部门: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3383338、6886888

  传真号码:0756-3383339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265号办公楼

  邮编:519085

  邮箱:lt@letongink.com

  (二)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9

  2、投票简称:乐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议案表决时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