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15.45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二、 回购实施情况
2025年7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7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849,28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回购最高价格为10.94元/股,最低价格为10.16元/股,回购均价为10.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3,509元 (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18,849,28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8,849,28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