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5-07-23

  证券代码:301538          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26

  

  股东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智能”)及其关联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0,000股(占披露减持计划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3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公司于2025年5月完成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5,600.00万股变更为7,840.00万股,因此在减持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深创投和红土智能的减持股数同步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土智能和深创投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注:公司于2025年5月完成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5,600.00万股变更为7,840.00万股。深创投和红土智能部分减持系在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前,相关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在公告列示时已按转增后股份数进行折算。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转增取得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红土智能、深创投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超过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股数系因公司于2025年5月完成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所致,转增后公司股本由5,600.00万股变更为7,840.00万股,因此在减持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深创投和红土智能的减持股数同步调整。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红土智能、深创投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红土智能、深创投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因公司于2025年5月完成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5,600.00万股变更为7,840.00万股,因此在减持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深创投和红土智能的减持股数同步调整,除前述情况外,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红土智能、深创投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4、 红土智能、深创投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关于股东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的情况。

  四、 备查文件

  红土智能、深创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