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 、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5-046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6,765万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变更为2027年12月31日。
(二) 内部决策程序及对被担保人的担保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21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5-015、2025-026和2025-039)。本次担保属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人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8,223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保证金额:人民币47,5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担保的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限:自2023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支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内的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3,654.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92,294.88万元、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11,360万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94,500万元。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董事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