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 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2025-07-22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陶建伟、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青嵩”)、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启烁”)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陶建伟先生、苏州青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上海启烁出让23,10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5.14%)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股份暨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与上海启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陶建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启烁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1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25%;苏州青嵩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启烁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89%;上述股东合计向上海启烁出让23,1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5.14%。

  同日,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女士与上海启烁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自上述股份转让相应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女士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剩余68,488,77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9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5.23%)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上海启烁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为36个月,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转让交割完成之日起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陶建伟先生、陶士青女士与上海启烁为一致行动人,并承诺将共同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启烁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达到19.94%,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0.36%,上海启烁将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公司的控股股东由陶建伟先生变更为上海启烁,实际控制人将由陶建伟先生变更为黄荣耀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陶建伟、苏州青嵩、上海启烁于2025年7月21日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

  2、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生效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注:上述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均以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449,743,693股计算。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陶建伟先生变更为上海启烁,实际控制人由陶建伟先生变更为黄荣耀先生。控股股东上海启烁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陶建伟先生、陶士青女士与上海启烁为一致行动人,并承诺将共同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易双方将严格遵守《股份转让协议》中做出的各项承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上海启烁承诺:在上海启烁取得标的股份后36个月内,上海启烁不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海启烁之实际控制人黄荣耀先生不采取任何直接或间接降低对上海启烁持有股权份额的行为,黄荣耀先生及上海启烁均不会采取任何可能导致其降低或丧失对棒杰股份控制权的行为。

  (三)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剑嵩先生、陈根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陶建伟、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青嵩”)、上海启烁睿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启烁”)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陶建伟先生、苏州青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上海启烁出让23,100,000股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陶建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士青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与上海启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陶建伟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启烁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1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0%,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25%;苏州青嵩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启烁出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89%;上述股东合计向上海启烁出让23,1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5.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后,陶建伟、苏州青嵩、上海启烁于2025年7月21日取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38,655,297股减少至25,655,2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8.42%减少至5.5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比例由8.59%减少至5.70%。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青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青嵩”)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2025年5月30日,苏州青嵩与上海启烁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3,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3%,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总股本的2.89%)转让给上海启烁。并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转让完成后苏州青嵩持有公司股份由34,110,097股减少至21,110,097股。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苏州青嵩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陈剑嵩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75%为高管锁定股,不存在被冻结或标记的情形;因质押合同中未约定其出质股份的具体性质构成,故上表中未区分列示其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中的限售股份数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青嵩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情形;

  3、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非独立董事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分别收到陈剑嵩先生、陶士青女士、杨军先生、王心烨女士、刘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人员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6日。具体情况如下:

  陈剑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剑嵩先生持有2,268,500股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变动将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

  陶士青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陶士青女士持有14,847,300股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变动将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

  杨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杨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心烨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心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刘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剑嵩先生、陶士青女士、杨军先生、王心烨女士、刘栩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以上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非独立董事补选、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推举,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公司将由董事郑维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主持董事会工作。上述人员本次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