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5-039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表决,同意选举朱志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朱志军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朱志军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朱志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朱志军先生简历
朱志军,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富士康集团无线通信事业处品质主管;2012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中山市隆成日用品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品质总监;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任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品质经理;2016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品质总监、高级品质总监,现任公司品质中心常务副总经理,2025年7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志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84,800股,占总股本的0.1342%。朱志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志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5-040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口头及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罗爱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罗爱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罗爱平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吴芳女士、张斌先生、刘京星先生、陈万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吕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任唐秀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罗爱平先生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2、聘任谢宋树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3、聘任龙全安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4、聘任吴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5、聘任张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6、聘任刘京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7、聘任陈万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8、聘任吕海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9、聘任唐秀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敏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规范运作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后及新制定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罗爱平先生、吴芳女士、张斌先生、钟长宏先生、贺必林先生
2、独立董事:白书立先生、梁健帮先生、邓文兵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朱志军先生
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以及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罗爱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梁健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裁:罗爱平先生
2、高级副总裁: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
3、副总裁:吴芳女士、张斌先生、刘京星先生、陈万超先生、吕海斌先生、唐秀雷先生
4、财务总监:吕海斌先生
5、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罗爱平先生、吴芳女士、张斌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且其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黄敏龄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敏龄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传真号码:0750-6290808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五、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情况
因任期届满,杨德明先生、邹育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袁宇安先生、陈万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其中谢宋树先生、龙全安先生、陈万超先生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袁宇安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因任期届满及公司取消监事会,朱勤英女士、王珏女士、罗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其中朱勤英女士、罗佳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珏女士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德明先生、邹育兵先生、王珏女士、罗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袁宇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46,100股,朱勤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8,900股。上述人员离任后仍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袁宇安先生、朱勤英女士将继续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1、谢宋树先生简历
谢宋树,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职称。1989年7月至1993年5月就职于韶关发电设备厂,任设备技术员、工程师;1993年5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江门金霸实业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品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年3月至2003年6月,担任其信(江门)五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师;2003年6月至2016年3月,历任芳源有限总经理助理、业务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8月,担任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今,曾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运营中心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历任芳源新能源执行董事、经理,现任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担任芳源锂能董事,并于2024年3月起担任经理;2018年8月至2024年3月,担任威立雅江门监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芳源循环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宋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5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47%;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8,900股,占总股本的0.0958%。谢宋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宋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龙全安先生简历
龙全安,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广东有色金属工业公司江门稀土公司,历任检测中心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2002年7月至2011年8月就职于芳源有限,历任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4年1月就职于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任总工程师、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研究院有色冶金研究所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全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51%;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8,200股,占总股本的0.0741%。龙全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全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刘京星先生简历
刘京星,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在韶关发电设备厂实验室任主任;1993年10月至2002年12月,在江门金霸实业公司测试中心担任主任;2002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生产中心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10月,担任芳源循环执行董事兼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芳源金属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年7月至今,担任芳源新能源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京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6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89%;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9,600股,占总股本的0.0587%。刘京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京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万超先生简历
陈万超,男,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6月至2014年2月,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任高级助理;2014年3月至2016年2月,在深圳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研发主管;2016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研究院新材料研究所副所长;2023年5月至今,担任芳源循环总经理以及芳源锂能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万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通过江门市平方亿利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0,800股,占总股本的0.0923%。陈万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万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吕海斌先生简历
吕海斌,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税务师。2002年7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江门江裕映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江裕精密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历任审核会计、上海分公司会计主管、财务部经理;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珠海金成田化工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总监;2014年12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江裕科技园(新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总监;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就职于芜湖雷士照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电商事业部财务经理;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担任芳源飞南董事;2023年8月至今,担任芳源锂能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湖南宏邦董事;2024年3月至2025年7月,担任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11月至今,担任清远芳源锂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海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9%。吕海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海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唐秀雷先生简历
唐秀雷,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2022年8月,就职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工程师、品管部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3年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1月至今,担任芳源新能源董事;2024年11月至今,担任清远芳源锂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秀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唐秀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唐秀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黄敏龄女士简历
黄敏龄,女,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21年6月曾任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敏龄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6%。黄敏龄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敏龄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3,777,702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 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 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 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 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 议案名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议案名称:选举罗爱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2 议案名称:选举吴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3 议案名称:选举张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4 议案名称:选举钟长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5 议案名称:选举贺必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议案4、议案5已逐项表决通过各项子议案。
2、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雄师、吴任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