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临时)决议公告 2025-07-22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等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董事11人,分别是周异助、杨旭东、许国平、张劢、黄英强、玉莉、王小雪董事和邵旭东、廖东声、莫伟华、李崇刚独立董事。

  二、会议议题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洲交通收到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1%以上的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函》, 来函推荐吴忠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候选人,不再推荐周异助先生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候选人,退休。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及诚信查询,吴忠杰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向董事会提名吴忠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长候选人。

  董事会同意拟提名吴忠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董事资格尚需股东会决策,在完成股东会审议决策前,周异助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长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五洲交通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吴忠杰先生简历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

  吴忠杰先生简历

  一、基本情况

  吴忠杰,男,壮族,1969年6月生,籍贯广东揭阳,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二、主要工作经历

  2013年8月至2018年12月  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西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12月至2021年1月  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1年1月至今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广西金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公告编号:2025-02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7日   15点 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28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7日

  至2025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交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1日9:00—11:00,15: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可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会。

  六、 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铭森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传真号码:0771-5520235、5518111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