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承诺投资,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87.4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继续投入项目建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63 号文)文件核准,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1元。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7,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5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665,534.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6,859,465.6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容诚验字[2021]518Z00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按照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终止了“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53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变更使用用途,将用于新增募投“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仍为优利德。(公告编号:2022-048)。
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05.1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公告编号:2023-021)。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由8,034.58 万元增加至11,034.58万元,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告编号:2024-091)。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大于募集资金总额,系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430.66万元投入了本募集资金项目中。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高端测量仪器与热成像研发中心项目”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为“其他研发费用”,由于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项目各环节,合理减少了该部分的实际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本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按规定基本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解决。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待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除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外,公司“仪器仪表产业园建设项目(第一期)”、“高端仪器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已按照相关程序予以结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以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科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科创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依照前款规定履行程序,但科创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因此,本次公告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3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因考核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16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39元/股调整为14.09元/股,并同意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816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160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4.0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4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8,16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9,04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38,16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781,048股变更为111,742,888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四、承诺及说明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动情况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