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湾区发展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6-20

  证券代码:600548股票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临2025-064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债券代码:242050债券简称:24深高03

  债券代码:242539债券简称:25深高01

  债券代码:242780债券简称:25深高Y1

  债券代码:242781债券简称:25深高Y2

  债券代码:242972债券简称:25深高Y3

  债券代码:242973债券简称:25深高Y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深圳投控湾区发展有限公司(“湾区发展”),为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本公司”)间接持股71.83%的控股子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湾区融资”),为湾区发展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湾区发展为其全资子公司湾区融资于两项各为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除本次担保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港币22.2亿元。湾区融资计划于近期归还15.2亿港元的贷款,届时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该等贷款所提供的担保将相应解除。除湾区发展外,本集团其他企业对湾区融资提供担保的余额为零。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提示:被担保人湾区融资是担保人湾区发展全资拥有的融资平台,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湾区融资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额度的主要目的是以利率更低的资金置换现有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本次担保有利于本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内,湾区发展、湾区融资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先后签署了《Facility Letter》及其补充协议(合称“主合同1”),汇丰银行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为12个月。2025年6月19日,湾区发展签署了《Guarantee》(“担保书1”),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1项下发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湾区融资在主合同1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该项担保无反担保。

  2025年6月19日,湾区发展、湾区融资与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签署了《Facility Letter》(“主合同2”),招商永隆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授信期限为12个月。2025年6月19日,湾区发展签署了《Guarantee》(“担保书2”),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2项下发生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湾区融资在主合同2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该项担保无反担保。

  (二) 审批程序

  本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批准对集团内的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担保额度调剂等),有关担保授权已获得本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根据该项授权,本集团对湾区融资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5亿元。本次担保前后,该项授权项下对湾区融资的担保余额分别为折合人民币0元和折合人民币20亿元,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折合人民币35亿元和折合人民币15亿元。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年会批准的授权范围之内。

  按照深圳市国有企业有关对外担保规章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于2025年6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材料,提请董事会以书面决议案方式审议《关于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本公司10名董事均参与了审议,截至2025年6月18日,本公司已收到全体董事签署同意本项议案的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全称:深圳投控湾区融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49楼4902-4916室;

  成立时间:2005年7月;

  董事:吴成、刘继;

  注册资本:港币1元;

  主营业务:为其集团进行贷款融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湾区融资为湾区发展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湾区发展71.83%的股权。

  湾区融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港币千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主合同1和担保书1,汇丰银行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湾区发展作为担保人,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1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根据主合同2和担保书2,招商永隆向湾区发展、湾区融资合计提供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港币)的循环贷款额度,用于偿还现有银行贷款或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湾区发展作为担保人,为湾区融资在主合同2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贴现费用、佣金或银行收费及相关费用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主合同和担保书以英文版本为准,受香港法律管辖。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人湾区融资是担保人湾区发展全资拥有的融资平台,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湾区融资向银行申请循环贷款额度的主要目的是以利率更低的资金置换现有债务,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湾区融资与湾区发展均为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本集团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发出材料,提请董事会以书面决议案方式审议《关于湾区发展为湾区融资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18日,全体董事对本项议案均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集团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24,357.1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20%。

  2、本集团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已获批准可提供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4,357.1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

  3、截至本公告日,本集团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除本次担保外,本集团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75,939.60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3%,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5、根据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的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根据实际需要批准对多家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有权但尚未批准使用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约49.66亿元。本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将根据本集团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审慎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切实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的币种为港币,本公告对上述担保总额进行汇总统计时,港币与人民币之间按港币1.00元兑人民币0.92元的汇率换算,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