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9:25,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的提案编码表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4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议案5、议案6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议案6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6月27日(含27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丰泉路139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55185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本次股东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会议决定提名以下10名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1、提名王加荣先生、孙庆民先生、王荣海先生、王永先生、张海安先生、王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张宏亮先生、田云女士、魏福禄先生、商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候选人中,孙庆民先生、张海安先生、王剑先生、张宏亮先生、商光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其余候选人均为公司董事会提名。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邹健先生和田文利女士因任期届满,均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 王加荣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1月出生,专科毕业,正高级工程师。2005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及2019年8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加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48%和28.41%的份额;王加荣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6,512,410股股份;王加荣先生与公司现任副总经理王永先生系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外,王加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加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 孙庆民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0年3月出生,高分子材料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昆山普利米斯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工程师;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昆山合嘉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本公司,任董事长助理;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孙庆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斯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1%和11.84%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孙庆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孙庆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王荣海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0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2014年12月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中2020年4月至2022年1月兼任公司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王荣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920,000股股份,分别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72%和14.71%的份额。除前述情况外,王荣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荣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 王永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7月出生,专科学历。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政协淄博市第十三届委员、政协淄川区第十二届常委,淄川区工商业联合会常委,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淄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淄博欧美同学会副秘书长、淄博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曾获得淄博市盟务工作先进个人、淄博市振兴淄博劳动奖章和淄川区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2009年9月至2014年5月先后在公司担任信息中心主任、审计监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担任公司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永先生同时担任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铂克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王永先生持有公司15,680,000股股份,持有公司股东淄博凯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4%的份额,王永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之子。除前述情况外,王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王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张海安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2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执行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海安先生同时兼任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普瑞金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睿健智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睿康卓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西森淼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广西九溪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海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530,000股股份,现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除此之外,张海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海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6、王剑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9月出生,学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1年7月任金蝶软件重庆分公司客服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13年3月供职于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账会计、总账科科长;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4年至今担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王剑先生同时兼任、重庆华邦融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重庆华邦颐康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卓远汇医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卓远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卓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王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125,000股股份,现任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除此之外,王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海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张宏亮先生
中国国籍,男,1974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南开大学博士后。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案例研究中心主任,投资者保护研究院院长,主要从事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会计等方面研究。兼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监事、中国机械教育学会会计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技术经济学会数据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担任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特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张宏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魏福禄先生
中国国籍,男,1984年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博士,东南大学博士后。现任山东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科学技术处纵向项目负责人,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山东省科协工程技术类专家、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淄博市政协“协商”智库专委会专家。
魏福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魏福禄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9、田云女士
中国国籍,女,1976年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9年2月至2009年6月任淄博神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助理;2009年6月至2025年9月任淄博神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淄博神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兼任淄博神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经济开发区分公司负责人。2017年3月受聘为淄博市张店区审计局审计专家、2018年受聘为淄博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审计物价局外聘专家人才库成员。
田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田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10、商光明先生
中国国籍,男,1980年生,毕业于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资格证。2004年至2020年5月任职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法务专员、法律事务部科长、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等职务;2022年8月至今任山东析权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
商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商光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8)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5年6月13日于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订。此次章程修改覆盖章节较多,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部分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113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42,064.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42,064.1138万元;
2、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同时进行章节结构调整,删除原第七章全部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对内部审计章节进行修订。
3、完善董事、董事会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完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义务;董事会成员中新增职工代表董事,并规定其产生方式;
4、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对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单独成立专节;
5、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6、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根据《公司法》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调整股东会职权,股东会不再行使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职权;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代位诉讼等相关条款,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6月)》。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
因全体董事均需要回避表决,故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
薪酬(津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津贴)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薪酬(津贴)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2025年度公司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基数按照下表所列数额确定:
单位:万元
备注:1、以上薪酬(津贴)仅为基数,实际发放金额将依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考核后确定;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3、本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参照上述标准(10万元/年)执行,以其在本年度内的实际履职时间予以发放;4、以上薪酬不包含公司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福利统筹;5、以上均为税前薪酬,涉及个人所得税均应依法缴纳。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故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