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上接D38版) 2025-06-12

  (上接D38版)

  请公司:(1)补充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内容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履行情况、期后验收情况,以及后续的交付安排;(2)结合前述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内容及其构成,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说明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内容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履行情况、期后验收情况,以及后续的交付安排;

  截至2024年末,前十大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的主要内容及明细如下表所示: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于为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发生的直接相关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包括:已签订尚未验收的合同、已中标尚未签订的合同、商务谈判结果明确可以签订的合同或其他符合行业惯例情形下的合同。公司持续关注并定期评估是否存在导致合同无法签订的情况,如发生合同无法签订情形,则将此合同下的合同履约成本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检查了2023年、2024年年末金额前十大合同履约成本的项目,分别覆盖了当期合同履约成本的66.96%、62.31%。上述项目均已完成合同签署,不存在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二)结合前述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内容及其构成,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列示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包括硬件成本、人工成本和外采服务,主要为定制、集成类项目合同所产生。

  2024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较2023年末增加6000余万元,增幅较大。部分在手订单履行的过程中,产生了硬件成本、人工成本和外采服务,故2024年末合同履约成本较上年末增长较多,具有合理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十六条,将为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与合同相关的服务于本科目归集,其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说明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1、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为1,930.80万元,经对各项目未来达到验收状态将要发生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劳务外包成本等后续成本费用进行测算,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进一步的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其中,2024年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涉及前十大项目减值测试情况汇总如下:合同履约成本合计804.86万元,估计不含税售价合计为1,716.39万元,预计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合计510.41万元,可变现净值合计为1,205.98万元。经测算,各项目可变现净值均大于其成本金额,无需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上述估计不含税售价以项目签订合同不含税价格作为估计依据,预计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费用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项目难度及调试周期、项目预估税金费用等因素结合历史经验判断得出。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数据对比如下表所示:

  

  注:可比公司数据均来源于2024年年报披露。

  经对比启明星辰、绿盟科技、安恒信息等多家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年报数据,除永信至诚计提0.58%的跌价准备外,其他可比公司均未计提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公司基于各项目预计总成本低于合同金额、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判断,公司2024年末的合同履约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跌价测试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

  综上,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会计师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评价、测试管理层与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了解公司项目从立项到实施的流程,以及成本核算、成本结转的方法。

  3、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项目成本预算表、实际费用明细表,检查并重新计算项目成本归集是否异常。

  4、在抽样的基础上,选取项目订单检查硬件产品发货记录、项目实施人工成本等其他直接费用的原始资料,核实合同履约成本是否准确。

  5、检查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或订单,对报告期内的采购发生金额及期末往来款余额进行函证。

  6、选取部分项目的发出硬件商品执行函证程序。

  7、获取并检查公司的存货跌价计提明细表,评估管理层在存货减值测试中使用的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8、查询公司同行业公司的存货跌价政策及计提比例,并与公司进行比较。

  (二)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为本期在手订单较2023年度增加所致,公司在履行该等订单过程中,为满足交付要求,相应增加了硬件采购、人工投入及外采服务成本的储备,故存货规模较上期末相比存在较大幅度增长具有合理性。合同履约成本的列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2024年度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加原因,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模式;

  2、获取公司主要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的合同、出库单据、验收单、期后验收单据、银行收款回单以及出库、验收、回款等环节对应的记账凭证,了解相关合同履行情况;

  3、获取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对应项目的预计成本计算表,了解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方法,检查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和方法是否准确合理;

  4、获取公司2023年末及2024年末在手订单明细表,分析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5、查阅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政策及计提比例,并与公司进行比较。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补充合同履约成本的主要内容及明细,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履行情况、期后验收情况,以及后续的交付安排;

  2、报告期内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24年度公司订单数量及金额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期末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增加,具有合理性,合同履约成本列示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对应的各项目预计总成本低于合同金额、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未计提减值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5、关于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284.57万元,同比增加40.81%,款项性质包括公司间往来款(账龄三年以上)、员工借款、其他等。预付账款1161.62万元,同比大幅增加221.76%,年报称随着业务量增加预付款项有所增加。

  请公司:(1)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公司间往来款的主要欠款方、关联关系、款项形成背景和期限,长期挂账而未核销的原因;(2)补充员工借款和其他的主要欠款对象、涉及金额、形成原因,并说明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3)补充说明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预付采购的主要内容及明细,是否涉及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结合业务量变动情况说明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说明其他应收款中公司间往来款的主要欠款方、关联关系、款项形成背景和期限,长期挂账而未核销的原因;

  截至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中的公司间往来款的欠款方为北京软云神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该公司于2019 年向公司借款用于补充经营资金,后因经营状况不佳,一直未归还,公司已将42万元借款于2020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至目前,公司仍在持续催款中,故暂未核销。

  (二)补充员工借款和其他的主要欠款对象、涉及金额、形成原因,并说明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截至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的“员工借款和其他”项目前十大欠款明细如下:

  

  上表所列情况主要说明如下:

  (1)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完善员工福利制度、缓解员工首次购房时的经济困难,根据公司《员工购房无息贷款管理制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首次购房的免息借款,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152.83万元;

  (2)年报披露的其他应收款-其他金额为397.33万元,包含社会保险费158.44万元(占比39.88%)、备用金借款182.12万元(占比45.84%)。

  其中,社会保险费为公司代垫的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备用金借款为销售人员备用金借款,借款人员蔡立辉、任高锋、曹汝琛、李翼菲均系公司员工,借款用途为开展业务的备用金,四人的借款符合公司的借款制度。任高锋于2025年5月任职工代表董事,本笔备用金为其任职前所借,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任高锋已归还公司全部备用金。

  上述欠款对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三)补充说明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预付采购的主要内容及明细,是否涉及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结合业务量变动情况说明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4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中前五名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山东贝格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其股份10%。

  2024年度,公司业务量增长较多,报告期末在手订单较上期末增加6000余万元,公司在执行在手订单的履约过程中,支付了较多的预付账款。同时,公司为加速数字化转型,增加了IT系统建设投入,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较多预付款。

  上述公司非公司关联方,不存在资金流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会计师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询问公司管理层,了解其他应收款中公司间往来款形成的原因、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欠款单位的目前的经营情况、长期挂账而未核销的原因等,并通过公开途径对欠款单位的工商信息、信用情况等内容进行核实。

  2、取得员工借款明细表,检查员工借款的性质和形成原因,对于员工借款用于支付房贷的,取得相关员工借款合同和公司内部审批资料等进行检查,核实相关借款是否均已履行必要、规范的决策程序;访谈员工了解相关借款的用途,并取得相关员工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的声明。

  3、取得预付账款明细表,对于大额预付款检查对应的采购合同和付款审批资料,评估预付款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在抽样的基础上,对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的年初、年末余额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

  (二)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其他应收款中公司间往来款长期挂账的原因主要为未收回的资金拆借款,公司已于以前年度根据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员工借款主要系公司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根据公司相关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的房贷借款,相关借款员工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预付款大幅增加的原因主要为本期在手订单增加,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预付账款,不涉及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增长具有合理性。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其他应收款中公司间往来款形成的原因、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欠款单位的目前的经营情况、长期挂账而未核销的原因等,并通过公开途径对欠款单位的工商信息、信用情况等内容进行核实;

  2、取得员工借款明细表,检查员工借款的性质和形成原因,获取并检查员工借款的内部审批文件及相关借款合同,核实相关借款是否均已履行必要、规范的决策程序;

  3、与相关员工进行沟通了解相关借款的用途,并取得相关员工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的声明。

  4、获取公司预付账款明细表,查阅大额预付账款对应的合同并取得相应的内部审批资料和付款文件;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预付账款前五名工商信息,分析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获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预付款资金不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的声明;

  6、获取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表,分析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公司间往来款长期挂账原因系对方公司一直未归还,尚未核销原因系公司仍在履行催款措施,具有合理性;

  2、其他应收款中员工借款及其他主要为公司垫付的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员工购房借款以及备用金借款,相关借款均已履行公司规定的程序,主要欠款对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利益安排;

  3、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不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4、公司2024年度预付账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2024年末在手订单较上一年度大幅增加,正在履行的合同数量及金额大幅增加导致对应采购金额增加,具有合理性。

  问题6、关于无形资产。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4179.90万元,同比大幅增加185.65%。其中因购置新增账面原值1079.88万元,均为软件;因企业合并新增账面原值2212.95万元,包括软件、商标、专利及专有技术。

  请公司补充因合并及购置新增软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途、采购时间、供应商、开发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若合并形成)、预计摊销年限等,进一步说明软件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因合并及购置新增软件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用途、采购时间、供应商、开发方、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若合并形成)、预计摊销年限等,进一步说明软件资产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50万元以上购置新增软件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为持续做强产品,提升产品质量,加强了研发投入,包括各种软硬件设备的投入,上述软件购买就是为此用途而购入。其中,防护类产品、检测类产品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根据IDC报告,2023年度市场排名分别列第3位、第5位,上表中1、2、3、5项软件为加强这个方向研发而进行的软件采购。网络空间地图产品为公司近年重点投入的产品领域,为增强不同类型的漏洞验证能力,购买了上表中的第4项软件。因此,公司购置新增软件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了天御云安的控制权,因此产生了因合并新增的无形资产2,208.43万元,该等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均为天御云安自研取得。前述无形资产中,其中100万以上无形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收购云御云安的背景为,公司近年来致力于卫星互联网安全相关技术探索研究,在卫星互联网安全检测与防护技术方面有长期积累,收购天御云安可迅速补齐公司在卫星互联网安全领域的通信加密核心能力,可实现技术与资源深度融合,让公司在卫星互联网安全领域的战略布局更加完善,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用。

  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收购事项出具了《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北京天御云安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晟明评报字【2024】088号),其中,天御云安软件资产的评估值为2,208.43万元。

  综上,本期软件资产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年审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及意见

  (一)会计师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

  1、对于合并新增的无形资产,获取收购协议及被收购方的评估报告,复核合并日无形资产的作价依据;对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2、对于购置新增的大额无形资产,取得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验收成果等原始凭证进行检查,复核相关资产的入账金额和时间是否准确和恰当;对本期购置的无形资产的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

  3、复核本期无形资产摊销是否正确。

  4、检查无形资产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及项目研发需要,通过购置和企业并购,取得了相关软件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导致年末无形资产存在较大幅度增加,具有合理性。

  三、持续督导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2024年度由于购置新增的大额无形资产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复核相关资产的入账金额和时间是否准确和恰当;

  2、获取由合并新增的无形资产的收购协议及被收购方的评估报告,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交接手续。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已补充大额因合并及购置新增软件的具体情况;

  2、2024年度公司软件资产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为满足业务发展及项目研发需要购置,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开展卫星互联网安全业务,收购天御云安,取得天御云安相关软件资产导致,相关机构已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