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0 证券简称:挖金客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概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69,925,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自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权益分派方案中不涉及需调整分配比例的情形。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925,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9,925,816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01,392,433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5年6月1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6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及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69,925,816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31,466,617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1,392,433股,本次转增股本数占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03%。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6月18日。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最新股本101,392,433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5元。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前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23.08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甲10号1号楼挖金客大厦;
2、咨询联系人:刘志勇、翟晓艳;
3、咨询电话:010-62986992;
4、传真:010-62986997。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