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5人(其中有8位激励对象在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为激励对象,有1位激励对象在2022年第一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为激励对象,合计数中不再重复计算),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63,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26%;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7日。
3.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文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并以3.18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6、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成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3.18元/股调整为2.98元/股。
7、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98元/股调整为2.83元/股。
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83元/股调整为2.68元/股。
9、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10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800,000股限制性股票。
10、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11、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79%。
12、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68元/股调整为2.33元/股。
(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称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2月6日,公司内部OA公示了《2022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12日,并以2.77元/股的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2年12月23日。
6、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相应由2.77元/股调整为2.62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62元/股调整为2.47元/股。
8、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对应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375,000股限制性股票。
9、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10、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7%。
11、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47元/股调整为2.12元/股。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3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7日在公司内部OA公示了《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1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4、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3年12月13日,授予价格为4.03元/股。公司已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的1,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月25日。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已于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4.03元/股调整为3.88元/股。
7、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詹全军、易适清等8人于2024年5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激励对象胡婷婷、孙承艳、袁廷玉拟聘任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8、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止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49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9、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李志刚、袁绍孔等12人于2025年4月15日前离职;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其所持有的370,000股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10、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时公告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截止目前,该次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处于债权申报期间。
11、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3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88,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7%。
12、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5,191,3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3.88元/股调整为3.53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日为2022年3月25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5年3月25日届满。
2、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23日,第二个限售期于2024年12月23日届满。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4年1月25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5年1月25日届满。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17日。
(二)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5人。(其中有8位激励对象在2022年第一期及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为激励对象,有1位激励对象在2022年第一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为激励对象,合计数中不再重复计算)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23人。
(三) 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363,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26%。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9%。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75,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37%。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88,7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17%。
(四)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1、2022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2、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份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已满一年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故本次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数量增加2,212,500股。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