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2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通过《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通过《关于<2025年度恢复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更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通过《关于落实北京金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通过《关于落实人民银行综合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 通过《关于聘任毛文利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毛文利先生为北京银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 通过《关于聘任房旭先生为首席风险官的议案》。根据本行工作分工调整,同意聘任房旭先生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徐毛毛女士作为本行副行长不再兼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通过《关于聘任明立松先生为首席信息官的议案》。根据本行工作分工调整,同意聘任明立松先生担任本行首席信息官,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本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毛文利先生,1978年1月生,会计师,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常委、副行长,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副行长,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担任北京农商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担任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通州分行党委书记、临时负责人(代为履行行长工作职责),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担任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9年10月担任北京农商银行顺义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历任北京农商银行四季青支行党委书记、行长。2005年10月至2013年8月在北京农商银行和湖北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从事相关工作。1998年8月至2005年10月在北京市通州区觅子店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漷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从事相关工作。
毛文利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毛文利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
2.房旭先生,1970年7月生,经济师,经济学学士。
现任北京银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
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9月加入我行。2025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银行信用审批部总经理;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担任北京银行公司业务总监;2022年8月至2025年5月担任北京银行公司银行部(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担任北京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6月担任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济南分行党委书记、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担任北京银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6年7月历任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10年9月至2014年9月先后在济南分行办公室、济南分行营业部从事相关工作。加入本行前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从事相关工作。
3.明立松先生,1975年3月生,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
现任北京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总经理,系统运营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
1998年7月于我行参加工作。2022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总经理,2025年5月至今担任北京银行系统运营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22年9月历任北京银行信息科技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北京银行软件开发部核心系统室副经理。1998年7月至2012年3月先后在北京银行科技部、信息技术部、信息系统开发部从事相关工作。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五年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在北京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4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全体监事推举吴文杰监事主持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总行三层新闻发布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
至2025年6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后,2025年6月24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6月24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