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为129,170,3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661,200股后,本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127,509,1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480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912,636.50元÷129,170,300股=0.0148070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07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4807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29,170,30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1,661,200股,即以127,509,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分红总额为1,912,636.5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权益分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61,200.00股后的127,509,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 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61,2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912,636.50元÷129,170,300股=0.0148070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070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48070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孟祥雪、张林
咨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九大街与崇光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晖工业园
咨询电话:0371-67391360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