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07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中具体条款的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近期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建华先生、邵翌旻先生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和激励股份授予合同的约定,公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注销7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309,623,844股减少至3,308,833,84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309,623,844元减少至3,308,833,844元。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于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应修订调整公司章程有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2025年6月修订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无实质变化,由于条款章节的增删,仅条款章节序号发生变化。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5-036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本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6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7,185.57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5,961.6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暨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洪博,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连续多年负责并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洁,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10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及IPO企业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谢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1992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从事证券相关类审计及质量控制工作29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洪博、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洁、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基于拟聘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质量,综合考虑审计业务总体工作量、参与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资历、发生的合理费用及上市公司年审业务市场价格水平等多重因素予以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负责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审众环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诚信、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可以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审议通过,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