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909号)同意注册,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7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904.5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891.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3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02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西环广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总金额为51,064.6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年产3万吨PLA可堆肥绿色环保生物制品项目”对应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办理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