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简称: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8号北京北辰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董事张道伟先生、独立董事蒋小明先生、何敬麟先生、阎焱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5人,监事赵颖女士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2024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用2025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A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6项、第7项、第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怡敏、杨茜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