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股东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收到公司股东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山南”)出具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藏山南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6月3日,西藏山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18,325,3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持股比例由9.3226%降至5.0000%以下。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西藏山南持股情况
注释:该数据为4.9999993%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西藏山南编制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股票代码:000882.SZ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经济开发区山南现代综合产业园办公楼4层4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89号金宝大厦1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 2025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联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华联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华联股份的股票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 持其所持有的华联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华联股份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释:该数据为4.9999993%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令狐铮
2025年6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令狐铮
2025年6月 5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西藏山南信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令狐铮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