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原保荐代表人为张悦女士、邓欣女士,持续督导期于2025年12月31日结束。鉴于张悦女士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鹏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张悦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邓欣女士和王鹏程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国泰海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悦女士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王鹏程先生简历
王鹏程,现任职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现任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曾主持或参与西上海、中微公司、思瑞浦、翱捷科技、裕太微等 IPO项目;上海瀚讯、中微公司、上实发展、漳泽电力等非公开发行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