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飞霖先生、张景春先生、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选举吴树满先生、侯卫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树满先生、侯卫和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侯卫和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候选董事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就任时间自公司股东会通过选举决议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董事郑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郑财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职,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
陈飞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福建保达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保达实业(平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飞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飞霖先生曾在2024年8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受到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陈飞霖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经营和整体运行情况,对公司稳定经营起着重要作用,本次提名陈飞霖先生为公司董事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张景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巢湖学院教师,深圳万厦居业公司总助、副总经理,中信华南集团东莞公司副总经理,长春中信鸿泰置业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信地产长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信置业深圳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奥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陈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美玲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5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
吴树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树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侯卫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上市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省第五届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现任福州国度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青创创业导师,福建农林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校外导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评审财务专家,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项目评审财务专家,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评审专家,福建省食品工业协会财务顾问,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卫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36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根据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701-17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1)上述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应选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6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1、股东登记和现场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账户、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证券账户;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9:00-12: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婷
联系电话:0755-88260216 传真:0755-88260215
联系邮箱:IR@eco-beauty.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B座1701-1703室。
(五)现场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受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采取新的网络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0010”,投票简称“美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飞霖先生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飞霖先生、张景春先生、陈美玲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已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吴树满先生、侯卫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
三、《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