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2日,申请人云南乐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以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中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2025年6月3日,公司收到昆明中院送达的《通知书》,昆明中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予以备案登记。经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协商一致,并向昆明中院报告后,本次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与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辅助机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刘嘉诚律师。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5-043、2025-059)。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请于2025年7月5日(含当日)前,根据《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及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为提高申报效率、节约债权人申报成本,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提交+线下邮寄”方式进行。债权人在指定线上申报系统“e破通”提交申报材料后,将由临时管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债权人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需及时将相关材料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处。申报网址及通讯信息如下:
《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请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效率,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各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具体规范、流程,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临时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如未来昆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以及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作出的对债权审查结论无异议和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昆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未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继续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2.如未来昆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继续有效,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3.本公告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如预重整期间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1.昆明中院对申请人提出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相关法律文书。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鉴于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鉴于公司连续三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上述终止上市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但是,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