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06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ST中地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债券代码:134197              债券简称:25中交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5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郭主龙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47,098,401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7,419,096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97人,代表股份433,718,787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4,039,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15%。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389,679,305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96人,代表股份44,039,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15%。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96人,代表股份44,039,4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215%。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关于放弃相关商业机会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42,962,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36%;反对68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2%;弃权38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2,962,0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36%;反对68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22%;弃权38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2%。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关联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