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8 证券简称:时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上述相关议案亦经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5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6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330,260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6月13日过户至“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10.7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上述会议决议,收回了所有持有人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并将对应的股票处置后,向持有人返还了该解锁期的原始出资本金。
4、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330,260股,占公司非交易过户完成时总股本的2.35%。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批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根据上述锁定期及解锁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5年6月13日届满。
三、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1459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101.13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四、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若本员工持股计划任一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季度报告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特此公告。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