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接受关联方担保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的 公告 2025-06-06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成都纵横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云龙”),系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或“公司”)持股80.00%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纵横云龙股权融资本金4,950.00万元及按年化7.5%计算的回购价款利息。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6月5日,纵横云龙就股权融资事宜与绍兴鉴水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投资人”)签署《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向纵横云龙进行股权投资。其中:《增资协议》约定投资人按照纵横云龙按在交割前的估值人民币2.93亿元计算,向纵横云龙投资人民币4,950.00万元,其中投入纵横云龙注册资本人民币846.00万元,其余投资款人民币4104.00万元作为增资的溢价进入纵横云龙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纵横云龙的注册资本由5,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846.00万元,纵横股份持有纵横云龙68.42%股权,投资人持有纵横云龙公司14.47%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纵横云龙17.11%股权。

  《股东协议》约定了在触发约定的回购事项后,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云龙对投资人持有的纵横云龙股权进行回购,纵横云龙未完成回购的情况下投资人有权要求纵横股份及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进行回购。因此本次关于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约定构成由纵横股份为纵横云龙的股权回购提供担保,同时亦构成纵横云龙接受关联方任斌先生为本次融资提供担保。

  本次纵横股份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及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纵横云龙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纵横云龙其他股东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因此本次纵横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纵横云龙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纵横云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6月20日

  3、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A区11楼

  4、法定代表人:任斌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6、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7、主要业务:纵横云龙主要从事百公斤级以上“云龙”系列中大型无人机系统研发、生产、测试、服务,产品重点面向国际市场并兼顾国内各领域应用场景。截至2025年4月,纵横云龙已经完成两型大型固定翼无人机产品研发,正开展相关新产品研发、科研测试、资质申报及市场拓展等相关工作,未来有望成为纵横股份重要新业务增长点。

  8、股权结构:纵横股份持股80%;员工持股平台海南纵横云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0、纵横云龙资产负债率超过70%。

  11、不存在影响纵横云龙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纵横云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由纵横云龙、纵横股份、任斌等相关方与投资人签署的《股东协议》中,约定了本次股权融资事宜相关的陈述和保证、公司治理、股权转让、新增注册资本、利润分配和回购权、承诺、终止和清算等条款。其中关于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约定具体如下:

  1、根据协议约定的任一回购触发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内,投资人有权但无义务不时地向纵横云龙及/或纵横股份及/或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合称为“回购义务人”)发送书面通知(“回购通知”),要求回购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及回购通知的要求购买、回购该投资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纵横云龙股权(“回购份额”),并以现金方式按时支付完毕协议款约定的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义务人应在收到投资人的回购通知后根据回购通知的要求向行使回购权的投资人购买、回购其持有的回购份额并支付全部回购价款。触发任一回购条款,投资人应首先要求纵横云龙通过减资的方式完成回购义务;如纵横云龙在收到投资人回购通知之日起60日内未足额完成回购义务,则投资人有权再要求纵横股份承担回购义务;如纵横股份在收到投资人回购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足额完成回购义务,则投资人有权继续要求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先生承担回购义务且任斌先生应在收到投资人回购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回购义务。

  3、回购义务人应按照如下金额向要求行使回购权的投资人支付回购及/或购买其回购份额对应的减资收益及/或出售对价(“回购价款”):该投资人所持有的回购份额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乘以其适用的每单位回购价格,并扣减该投资人就回购份额已实际收到的利润分配款(如有)。

  投资人的每单位回购价格为其适用的投资人认购价格加上按7.5%的年回报率(按照单利计算)计算的年化收益,具体计算公式为:每单位回购价格 = 投资人认购价格 ×(1+7.5%×n),其中n为交割日至该投资人收到回购价款之日所经过的天数除以三百六十五(365)。

  综上,根据协议内容中约定的回购义务及回购顺序,本次纵横云龙股权融资事宜构成了纵横股份对纵横云龙股权回购提供担保;纵横云龙接受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作为关联方为股权回购事宜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宜,纵横云龙作为控股子公司未向纵横股份提供反担保措施,同时纵横云龙单方面接受纵横股份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提供的担保,未向任斌先生提供反担保措施。

  四、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纵横云龙为纵横股份拓展新兴业务市场,从原有中小无人机领域拓展至大型固定翼无人机领域所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鉴于纵横云龙当前处于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的重要阶段,为解决纵横云龙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需求,纵横云龙及相关方此次与投资人达成协议开展股权融资。因此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事项系为了确保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理利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事宜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纵横云龙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斌先生单方面提供的关联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有利于本次融资交易的达成。相关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对本次审议事项均同意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担保暨控股子公司股权融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17.42%、33.1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2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11楼A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3日

  至2025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不会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5年6月20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ir@jouav.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6月20日下午17时前送达。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6A7楼)。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能现场出席会议的,应以通讯方式出席此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6A7楼

  联系电话:028-63859737

  Email:ir@jouav.com

  邮编:610094

  联系人:袁一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