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8
上市公司名称: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辰欣药业
股票代码:603367
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延振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3栋324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韩延振
1. 姓名:韩延振
2. 性别:男
3. 国籍:中国
4.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
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韩延振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1、在本次权益变动前,韩延振先生是南京辰昕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辰欣药业45, 533,8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通过南京辰昕间接持有辰欣药业456, 1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08%。韩延振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368,1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
2.本次权益变动后,韩延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977,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南京辰昕直接持有辰欣药业1,368,1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3%。
韩延振及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3,346,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6%,不再是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31,977,829股辰欣药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其中31,730,000股已经质押,其余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韩延振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韩延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第七节 相关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韩延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韩延振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南京辰昕同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