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2,900股(调整后)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故将对首次授予全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不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8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综上,共计69,865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112,765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
2、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1,820股
● 归属股票来源: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81%。其中,首次授予52.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66%,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69%;预留12.5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0万股的0.16%,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31%。
(3)授予价格:20.98元/股(调整后),即在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9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79人,预留授予38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归属批次对应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及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2、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80.157.52万元,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目标值增长率约为24.75%,触发值增长率约为14.77%;公司2023年净利润13,818.27万元,以2023年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目标值增长率约为25.20%,触发值增长率约为14.34%。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按下表确定: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为限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根据2024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剩余的1.05万股不再授予,对应权益自动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1,820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均为“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6月3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本次归属事宜: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数量为121,820股。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归属121,82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6月3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121,820股。
(三)归属人数:7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5.75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考虑权益分派实施调整后的数量;
2、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含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人员及其获授数量。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7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1,82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
2、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6月4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除此之外,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其他归属条件已成就;
4、公司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蒋春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3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0.98元/股调整为15.754元/股,将授予数量由63.95万股调整为83.13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2.45万股调整为68.18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50万股调整为14.95万股。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军成先生、董勇修先生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因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有28名激励对象因不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公司将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12,765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军成先生、董勇修先生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1,820股,并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军成先生、董勇修先生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63.95万股调整为83.13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2.45万股调整为68.18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50万股调整为14.95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98元/股调整为15.754元/股。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00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2400.00万股;不送红股。若本次转增顺利实施,公司总股本将由8000.00万股增加至10400.00万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Q0×(1+n)=63.95×(1+0.30)=83.13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2.45万股调整为68.18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50万股调整为14.95万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1+n)=(20.98-0.5)÷(1+0.30)≈15.754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归属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相关手续;
2、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还应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完成注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投资合作协议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嘉兴设立全资子公司,通过嘉兴设立全资子公司在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购置土地,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本项目公司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建设嘉兴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暨拟签订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嘉兴子公司的设立工作,并取得了当地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相关信息如下:
1、 公司名称:丰茂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蒋春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MAEKFGFP6Q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康和路1288号嘉兴光伏科创园1幢1517-29室
7、成立日期:2025年5月29日
8、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模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结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丰茂科技(嘉兴)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301459 证券简称:丰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电话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利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72名激励对象归属121,82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