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04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9号梧桐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4日

  至2025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2025年6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

  (1)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票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    (2)自然人股东: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    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方式登记:

  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6月19日下午16:3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3、扫码登记

  为方便股东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增加扫码登记方式,股东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参会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19日(上午9:30-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129号梧桐大厦26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129号梧桐大厦26层

  联系电话:0351-7099061

  电子邮箱:irm@guangyuyuan.com

  联系传真:0351-7099130

  邮政编码:030000

  联系人:乔莉

  (二)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25-009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以电话、邮件及其他网络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5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军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公司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增加战略委员会关于ESG事项相关的职责权限,包括对公司ESG治理规划、ESG战略、愿景与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ESG相关事项的政策制定,执行管理、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督检查等。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增加“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根据最新规则同步修订具体职责的表述。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金分红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0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6月24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11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