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4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5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解锁和归属等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7、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和办理具体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科创大楼2楼B2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9日

  至2025年6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邮政编码:410600

  联系电话:0731-87877770

  邮箱:zqb@sokan.com.cn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